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0年12月对承担桂林市重点污染源企业执法监测的3家社会检测机构开展质量核查。
此次质量核查,依据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类别(生产废水、医疗废水、工业废气等),分别选取了3家社会监测机构开展质量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包括:监测方案的制定、仪器检验及准备工作、盲样考核、数据处理、结果评价等。通过发放盲样、监测现场检查、提问等形式核查社会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的掌握程度;查看各项污染物采样操作的熟练程度;以及对检测数据和现场工况信息的处理和判断能力等。在检查中了解了桂林市承担此次执法监测的社会检测机构监测分析能力状况,发现了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及时与监测人员进行沟通并现场指导和纠正,对部分需改进的薄弱环节依据标准和规范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检查情况,桂林中心编制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质量核查报告》,对此次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及反馈。
通过质量核查工作,最大程度的保证了桂林市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为管理部门获得真实、准确、权威的监测数据在技术上提供了有力支撑。
核查人员对企业生产废水执法采样现场进行检查
核查人员对医院医疗废水执法采样现场进行检查
核查人员对企业废气执法采样现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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