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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绩效亮点工作展示

2021-01-07 09:01     来源: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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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在北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具体指导下,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继续高举“生态立市”大旗,与各县区、各部门通力合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动北海市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现将北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绩效工作亮点以及突出成绩总结如下:

、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水质状况达到3个100%

2020年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北海市以《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北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2020年度行动计划》为抓手,通过加强环境监管、跟踪督办、现场核查、及时通报水质等手段,着力减轻水污染物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

2020年,北海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地表水优良率达到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100%。

  二、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空气质量优良率98.9%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污染特点,科学分析、分类施策,在全区率先开展臭氧源解析等课题研究,率先组建大气污染防控智囊团队,持续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和相关部门一道,认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年,北海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6,全区排名第一。PM2.5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同期下降11.5%;六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

三、北海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频频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点赞

近年来,北海市以“生态立市”为发展战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得到国家级主流媒体的关注。2020年,《红树林,真真成了“金树林”》等系列报道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头版上发表,充分展示了北海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成果。

四、单位和个人多次受上级表彰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圆满完成工作被评为国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7人获表现突出个人称号。北海市生态环境系统的一线干部连续三年获得广西“最美环保人”荣誉,2020年,大气生态环境科科长罗金敏荣获广西“最美环保人”称号。赵保振、金先奎和杨波三位同志被评为北海市“担当作为干部”。组织拍摄报送的《让中国更美丽》MV作品获得全区一等奖,并被推送至“学习强国”。

五、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北海市整改办和市督考办联合印发中央环保督察重点问题整改进展督查计划和整改倒排工期“四定”任务表,对“地下水超采”等八方面重点问题,采取线上和线下督查方式进行。线上督查主要借助市政府重大工作(重要事项)督办督查系统,对整改落实情况采用书面报送的月调度;线下督查分水环境治理问题督查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问题督查组、工业废渣处置问题督查组和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督查组等四个小组,按季度进行实地核验及督导。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共计28个问题整体上依序时要求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20个,剩余的7个问题正在抓紧推进(其中2016年“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1个问题列入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继续进行整改)。

六、建成全区首个生态环保督察市级调度信息报送系统

督察问题整改任务涉及面广、协调部门多,各责任单位需要定时和不定时报送的整改材料量大。为规范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台账材料报送工作,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率先全区建成生态环保督察市级调度信息报送系统。该系统的投入运行,有效提升了督察整改台账数字化管理水平,减轻了各部门重复报送、多头报送、纸质报送的负担,能够及时高效地掌握、调度全市各部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

七、深化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取得新成果

一是启动制定《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方案》及配套文件,构建了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环境治理监管体系、环境治理市场体系、环境治理信用体系、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环境治理能力保障体系等八大体系,为提高“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能力提供保障。

二是启动制定《北海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和《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聘任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与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印发实施《北海市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制定《北海市生态环境局信用联合奖惩办法(试行)》。

八、争取自治区生态保护专项资金4770万元,为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注入动能

2020年以来,北海市生态环境局提前谋划、做足功课、经多方协调和积极争取,共为北海市争取到自治区生态保护专项资金4770万元。合浦争取到南流江整治国债资金1个亿。为加快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九、北海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区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广西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会于7月15日—17日在北海市召开,会上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就臭氧攻坚治理工作做经验交流,和各地市分享了臭氧治理过程中取得明显成效的治理方法和遇到的难点问题。北海市通过大力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实现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降低臭氧污染风险的经验做法,为自治区抓典型、树标杆提供了参考范式。

十、促成北海市首例、全区赔偿额度最大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磋商工作取得成功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合浦县白沙镇榄根村红树林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主动对接各相关部门,对照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实施流程,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并于2020年8月3日,最终促成《合浦县榄根村红树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正式签订生效。合浦县榄根村红树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额度为2051.13万元,为广西区实施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制度以来赔偿额度最大的案例。

十一、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率先全区成立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被列为自治区参考对象

率先在全区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于制定的环委会工作职责富有开拓和创新,被自治区层面列为制定自治区环委会工作职责的重要参考资料。同时修订出台了《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

十二、组织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完成率100%

北海市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全市更换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的加油站为127家,地下油罐数为448个,完成比例均达到100%。

十三、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能力建设快速提升,大数据智能监管系统初见雏形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起启动大气热点网格监管体系建设,分两期在全市重点区域布设监测网格点。2020年,两期48个网格点48台在线监测仪完成安装投入使用。此外,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平台和固定水平式汽柴油一体综合遥感监测系统也建成投用,为依法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和决策支撑。

十四、提前53天完成排污许可发证任务,积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北海市加强排污许可证申报服务指导,积极协调,创新工作,比自治区要求时限提前53天完成发证登记任务。已登记1141家,完成登记率100%;已发证201家,完成发证率100%。

二是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全市环境信用参评企业录入填报率近80%。

三是出色完成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国考。同时,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开展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环评手续,完成率已近80%。

十五、促进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妥善审理

建立了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府院协作、部门联动、跨域执法协调机制。

今年市法院共受理审结4件国务院督察组督查的生态环境案件。在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被告合浦县白沙镇独山大海塘石场等3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依法判决当事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或修复金总额1285万余元。在审理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一案中,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府院协作和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协调各方,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当事公司抓紧落实相关环保整改措施,为建设生态美丽北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十六、组织开展2020年洪潮江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取得圆满成功

演练模拟一辆满载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类别:HW08)的槽罐车在洪潮江水库路段被一辆同方向的农用车追尾,造成废矿物油泄漏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事故企业、当地政府,实施应急处置。参演各部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提升了环境监察、监测、联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加强联防联控、跨地区协调处理机制,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减少污染造成损失、保障环境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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