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推动广西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1〕88号)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补充通知》(总站生字〔2021〕119号)及《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农村面源污染水质控制布设的通知》(桂环测函〔2021〕5号)有关要求,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推动工作落实,于4月2日圆满完成河池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此次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工作,需布设的点位、断面包括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农业面源污染水质控制断面、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控制断面等。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布设要求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每个监测村庄居民区布设1个监测点位。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要求每个监测村庄布设5个点位,其中农田、园地、饮用水源地周边各设1个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土壤选设2个监测点位。农业面源污染水质控制断面、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控制断面要求在受纳水体下游500m处设置。
河池市此次需布设的点位、断面数量共计118个,其中农业面源污染水质控制断面1个,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控制断面16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90个,空气监测点位11个,点位数量为14个设区市最多,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点位偏、路难行等困难。河池中心主动迎难而上,多举措推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工作。一是由综合信息科牵头编制工作方案,让点位布设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积极与河池市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在点位布设工作开展前获取“十四五”期间河池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初选点位相关基本信息。三是从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分3个工作小组对河池市11个县(区)共16个村庄开展点位布设工作。四是通过卫图初选、提前联系当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由村支书带路等方式,深入实地进行点位布设。
经过连续4天奋战,布设工作小组从选点要求、点位代表性、采样可操作性、监测连续性、交通便利性等方面综合考虑,圆满完成了河池市辖区16个村庄118个点位、断面布设工作,为顺利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打好基础,为下一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科学决策、持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技术支撑。
河池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饮用水源地点位布设工作
河池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土壤地点位布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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