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心中装着人民,工作为了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充分发挥技术专长,为民办实事,通过现场评估、抽测和比对等方式,对辖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进行帮扶指导。
落实自行监测工作,规范自行监测行为,推进自行监测工作有效开展,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公开排污信息是排污单位的法定职责。在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中,排污单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急难愁盼”的问题。近日,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同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组成自行监测帮扶小组,对钦州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进行帮扶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排污单位解决自行监测工作中“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为环境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
帮扶小组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检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各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情况:自行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的完整性;现场采样、样品运输、储存、交接、分析测试、监测报告等全过程的规范性;监测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等。坚持从实地核查企业状况到现场网络平台数据比对,从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信息公开,到查验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报告,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现场评估细则》逐项评估打分。
通过现场检查与查看台账相结合的方式,帮扶小组发现,部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存在内容不完整,缺少监测点位示意图,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监测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记录不规范,空白样、平行样、仪器校准等质控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帮扶小组与自行监测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尽快整改相关问题。同时,提出问题整改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有关企业完善自行监测方案,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确保自行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有效提升了排污单位积极履行自行监测法定责任的思想认识。
群众的关切是我们行动的指引,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及时回应群众的关注,主动解决群众和企业的诉求,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壮美广西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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