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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财务管理委托服务采购询价公告(重)

2022-03-25 16:50     来源: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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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财务管理委托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财务管理委托服务采购(重)

二、项目预算

180000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常驻点代理记账。

(二)装订归档会计凭证及报表账簿。

(三)固定资产财务管理。

(四)往来账管理。

(五)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六)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七)财务政策、法规类咨询服务。

(八)其他辅助性基础财务工作。

(九)出具半年财务质控报告和全年财务质控报告各一份。

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三份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密封件外需加盖公章。

(一)报价文件部分

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可参考附件3模板。

(二)资格审查部分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2)  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3)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4)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可参考附件3模板。

5)  驻点人员须为全日制财会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有效的全日制财会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三)技术商务部分

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

以上材料须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具体实施方案分高优先、服务业绩分高优先、项目人力资源配置分高优先、投标报价低优先的顺序排列)将排名前三的列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供应商。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5份。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3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雅净,联系电话:0771-2828826

附件:1.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

2.考核要求

3. 财务管理委托服务(重)报价、响应文件参考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3月2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