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全面实施,财政部自2010年起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于2016年起设立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各地重金属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使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定期公布项目进展情况并发布项目红黑榜,主要根据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较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发布。
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项目进展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末,我区共下达中央及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4702万元,用于推进重金属及土壤污染治理项目154个,其中:
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2190万元,支持114个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截至第二季度末,累计验收项目90项;未完成验收的项目24项,其中包括正在开展验收的项目8项,已完成全部工程量但未开展验收的项目6项,正在建设项目8项,申请销号项目2项。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2512万元,支持40个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截至第二季度末,累计完成验收4项;正在建设的项目6项,实施方案已通过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正在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项目13项,仍在开展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项目17项。
项目进度详细情况见附表(已获验收批复项目的不再公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本季度无明显进展。2018年第二季度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明,本季度无明显进展的项目有8项(名单见季度黑榜),影响了全区项目的总体进度。
(一)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不完善导致项目进度推迟。大厂、车河、芒场镇农田土壤种植结构调整项目和岑溪市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安全利用等项目未通过专家评审,需补充加密点位监测及农作物样品采集,导致项目进度推迟。
(二)其他原因导致项目进度缓慢。由于部分项目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展受到影响。如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由于通往项目工地的进村桥梁断裂,无法运送材料,导致项目于3月停工,至今无明显进展。
(三)地块权属调查不清导致项目停滞。如河池市罗城县平兴冶炼厂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该项目原属于无主污染地块,治理责任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现已找到相关责任企业业主,则应由其承担全部治理责任,因此导致项目招投标工作需要调整。
三、2018年第二季度项目红黑榜
季度红榜:
(一)完工项目
刁江流域污染矿区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二)较上季度进展较明显的项目:
大黎铅锌矿区环境整治
季度黑榜:
(一)无明显进展的项目
1.南丹县华锡集团铜坑矿区地表塌陷区烟气治理与生态恢复工程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
2.河池市罗城县平兴冶炼厂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
3.金城江区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废渣与污染土壤治理工程;
4.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5.典型退役场地及农田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6.刁江流域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7.大厂、车河、芒场镇农田土壤种植结构调整项目;
8.岑溪市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安全利用等项目。
(二)进度报送不实的项目
金城江区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废渣与污染土壤治理工程。
(三)久未验收的项目
1.岜落山矿段采空区地下涌水重金属治理工程
2.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砒霜厂遗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3.南丹弘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废水深度处理项目
(四)销号工作无明显进展的项目
1.广西金山铟锗冶化有限公司锌冶炼净化渣中镉、砷治理回收项目
2.广西金山铟锗冶金化工有限公司氧化锌法滤泡脱硫除烟气中低浓度二氧化硫项目
各相关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展的督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充分发挥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的效率。对于施工进度滞后项目,要加强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按照绩效目标要求,根据计划完成时限任务;对进入本季度黑榜的项目,需抓好整改督办,加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对进入验收阶段的项目,要限期完成相关验收工作,及时报备材料;对仍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要根据自治区要求尽快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报审,确保按时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附表:1.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表(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末)
2.广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表(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