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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召开广西实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终期评估工作讨论会的函
发文字号:便函〔2020〕1723号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8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召开广西实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终期评估工作讨论会的函

2020-09-18 17: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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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19号)要求,为做好我区贯彻实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终期的自评估工作,我厅拟于2020921日召开讨论会,研究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92115:3017:00

二、会议地点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楼会议室南宁市佛子岭路16

三、会议主要内容

对我区实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进行自评估。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职能,对照环办土壤〔202019号文件中的自评估报告大纲,梳理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四、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下水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1名;

(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水生态环境处、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有关人员各1人;自治区地环站相关技术人员1名。

、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2020918日将本单位参会回执表发送至邮箱gxtrc1250@163.com

(二)会后,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大纲,按照工作职能,总结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形成自评估报告,于20201015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gxtrc1250@163.com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李林娟0771-5714353

附件1.人员回执表

      2.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3.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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