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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1712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林业局、海洋局、大数据发展局:
为深化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坚决遏制“两高”建设项目盲目发展,我厅组织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函送你们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意见以正式文件反馈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环评处 邓 华,0771-5773925;
杨春琳,0771-5714276。
联系邮箱:gxhbjjdc@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