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6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238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9-450900-04-01-701909]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教育中路495号。因业务发展需要,医院拟新建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项目,开展核医学诊疗及放射治疗业务。项目建设内容为:在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负一层放射治疗区域配备1套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以下简称TOMO)和1套X射线立体定位放射治疗系统(以下简称Cyberknife)开展放射治疗项目,在药物制备区配备1台医用回旋加速器开展正电子18F药物制备项目;在一层配备1套正电子发射/X线断层扫描仪(以下简称PET/CT),使用氟-18、镓-68开展PET检查项目;在二层配备2台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以下简称SPECT/CT),利用钼锝发生器淋洗锝-99m或直接购买锝-99m标记物开展SPECT检查项目;在三层配置一台碘-131自动分装仪,使用碘-131开展治疗“甲亢”及“甲癌”项目,以及使用锶-89、镥-177、镭-223开展放射治疗项目。其中,该核医学诊疗场所属于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项目使用的TOMO、Cyberknife、医用回旋加速器设备均属Ⅱ类射线装置,使用的SPECT/CT、PET/CT设备均属Ⅲ类射线装置,此外,还配置3枚锗-68密封放射源,用于设备检测过程中的衰减校准,属于Ⅴ类密封放射源。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
该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时产生的电离辐射。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19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8万元,占总投资的7.6%。
二、《报告表》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因项目运行所致年剂量管理约束值分别为5毫希伏和0.1毫希伏。通过类比监测、现场监测和模式估算,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因项目运行所致年有效剂量均不会超过《报告表》确定的剂量管理约束值,同时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重点工作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使用地点、技术参数、规模以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用场所,必须实行分区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张贴有关标识;
(二)严格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等措施,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辐射环境安全;
(三)放射性废水按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固体放射性废物按相关标准要求处理;
(四)指定单位辐射安全负责人、配备管理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
(五)制定完善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保卫制度、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等,建立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
(六)严格按要求开展辐射环境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七)按规定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四、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
五、本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使用地点、技术参数、规模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发生重大变动,超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时,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竣工后,你院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医院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八、医院须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九、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该项目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核技术应用项目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核技术应用项目一览表
密封放射源 | |||||||||||||||
序号 |
核素名称 |
出厂活度(贝可) |
类别 |
用途 |
使用场所 |
数量 |
贮存场所 | ||||||||
1 |
锗-68 |
4.6×107 |
Ⅴ类 |
PET/CT、PET/MRI校准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一层PET/CT、PET/MRI机房 |
2 |
暂存于肿瘤治疗中心一层储源间保险柜 | ||||||||
2 |
锗-68 |
9.25×107 |
1 |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
序号 |
核素名称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贝可) |
年最大 用量 (贝可) |
叠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贝可) |
用途 |
使用场所 |
场所分级 |
贮存场所 | |||||||
1 |
氟-18 |
3.70×107 |
9.25×1012 |
4.81×107 |
PET/CT、PET/MRI扫描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一层 |
乙级 |
按需订购,暂存于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一层氟分装室分装柜内。 | |||||||
2 |
镓-68 |
1.11×107 |
2.96×1012 | ||||||||||||
3 |
钼-99 (锝-99m) |
4.80×107 |
6.00×1012 |
9.60×107 |
淋洗得到99mTc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二层 |
乙级 |
按需订购,暂存于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二层锝分装室分装柜内。 | |||||||
4 |
锝-99m |
4.80×107 |
1.20×1013 |
SPECT/CT扫描 | |||||||||||
5 |
碘-131 |
3.70×108 |
9.25×1011 |
3.72×109 |
治疗“甲亢”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三层 |
乙级 |
按需订购,暂存于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三层碘分装室分装柜内。 | |||||||
6 |
碘-131 |
2.22×109 |
7.4×1012 |
治疗“甲癌” | |||||||||||
7 |
锶-89 |
9.25×107 |
9.25×1010 |
放射治疗 | |||||||||||
8 |
镥-177 |
7.4×108 |
1.48×1012 |
放射治疗 | |||||||||||
9 |
镭-223 |
3.00×108 |
6.00×109 |
放射治疗 | |||||||||||
10 |
氟-18 |
8.88×108 |
2.20×1013 |
8.88×108 |
正电子药物制备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负一层药物制备区 |
贮存在正电子药物制备区热室的铅罐内 | ||||||||
射线装置(加速器)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类别 |
加速粒子 |
最大能量(MeV) |
额定电流(mA)/剂量率(Gy/h) |
用途 |
使用场所 |
数量 |
备注 | ||||||
1 |
TOMO |
Ⅱ类 |
电子 |
6 |
在等中心轴上距靶85cm处的X射线最大剂量率:1060cGy/min |
放射治疗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负一层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机房 |
1 |
/ | ||||||
2 |
Cyberknife |
Ⅱ类 |
电子 |
6 |
在准直束中心轴上距靶80cm处的X射线最大剂量率:1000cGy/min; 自带影像定位系统含2套X射线球管(Ⅲ类射线装置):最高管电压150kV、最大输出电流500mA |
放射治疗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负一层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机房 |
1 |
/ | ||||||
3 |
医用回旋加速器 |
Ⅱ类 |
质子 |
12 |
最大束流:单靶100μA,双靶75μA×2 |
制备放射性核素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负一层回旋加速器机房 |
1 |
/ | ||||||
射线装置(X射线机)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类别 |
最大管电压(千伏) |
最大管电流(毫安) |
用途 |
使用场所 |
数量 |
备注 | |||||||
1 |
PET/CT |
Ⅲ类 |
150 |
500 |
放射诊断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一层PET/CT机房 |
1 |
/ | |||||||
2 |
SPECT/CT |
Ⅲ类 |
150 |
500 |
放射诊断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二层SPECT/CT机房1 |
1 |
/ | |||||||
3 |
SPECT/CT |
Ⅲ类 |
150 |
500 |
放射诊断 |
核医学肿瘤治疗中心二层SPECT/CT机房2 |
1 |
/ |
抄送: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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