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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第三季度群众举报问题情况表

2021-10-22 09: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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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举报途径

举报内容

处 理 情 况

1

广西黎塘远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黎塘远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废气、噪声环境污染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广西黎塘远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始建于1988年,1999年成立股份制公司,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广西地质勘查院二级机构,位于宾阳县黎塘镇教育路一路1号,占地面积12435.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00m2,主要生产复混肥料该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取得原宾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黎塘远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500吨复混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宾环管字〔2011〕100号)2012年1月5日取得《关于广西黎塘远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500吨复混肥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核准意见》(宾环验〔2012〕2号)。2020年12月,该公司对复混肥料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2021年3月30日,得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批复(南宾环审〔2021〕9号)。技改后复混肥料生产线生产规模由年产1.15万吨提升至5万吨左右,年产值约2亿元。生产的主要产品为复混肥和掺混肥。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为旋风+布袋除尘掺混肥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复混肥),经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及措施:原料投料口采用侧吸收尘,未对该环节进行密闭,收尘效果有限;物料输送系统未封闭道路清扫频次不够等导致生产时会有部分粉尘溢出群众投诉反映的毒气主要指该公司热风炉在肥料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生产噪音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的振动筛、破碎机、搅拌机、造粒机、烘干筒、冷却筒等设备。群众投诉问题基本属实。针对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宾阳生态环境向该公司依法下《环境问题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不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整改中。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环境监管,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2

中铁二局

都安县板岭乡永顺村附近,中铁二局设立的石场把泥土废料填埋进村民土地,导致村民种不了地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河池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都安县板岭乡永顺村附近中铁二局设立的石场位于都安县板岭乡永顺村四号搅拌站道路入口三角地带。搅拌站和一个石场四号搅拌站为中铁二局5标下属管理,石场个体经营者为丘祥基。搅拌站和石场的运输车辆从该地块旁的道路经过,下雨时雨水将该道路上的部分泥沙和石块等冲入该地块耕地中影响农作物种植。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21年8月23日,都安生态环境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农户已与搅拌站和石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协议书,由搅拌站负责清理耕地中的淤泥及石块,搅拌站和石场共同负责该耕地的补偿。目前,搅拌站已清理耕地中的淤泥及石块,关于耕地补偿事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该搅拌站和石场的监管,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沿途遗撒砂石。

3

恒巨家具有限公司

  话

反映恒巨家具有限公司排放臭气扰民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恒巨家具有限公司已搬迁,目前在该公司原厂区内的企业是广西览顿长诚石化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润滑油搅拌分装销售业务,搅拌分装过程润滑油挥发出的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21年8月25日,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搅拌分装工序润滑油挥发产生异味。为此,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搅拌分装活动并限期搬离搅拌分离工序,该处厂区仅能用于成品润滑油储存。该公司负责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落实。下一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人员加强对该公司巡查监管,跟踪督促其全面落实工作,减少异味影响。

4

宾阳县海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黎塘镇黎塘工业园区宾阳县海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期间产生的恶臭刺激性废气扰民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宾阳县海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黎塘镇工业集中区租用广西黎塘暨阳水泥有限公司场地(实际位于和吉镇燕山村委林山村),占地约3333.5m2,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万元,建设于2020年8月,计划建设18条废旧轮胎再生利用生产线,现已建设有8条废旧轮胎再生利用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废旧轮胎(经清洗、切割后)→高温裂解→炭黑+裂解油气(冷却后得到燃料油)+钢丝。该公司已办有环评审批手续(南审环建〔2020〕87号)。2021年9月28日,宾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021年6月6日试生产以来,由于生产工人熟练度不够,工艺操作不规范,加上废气处理措施未严格按照《宾阳县海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万吨年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项目环评报告书》的要求进行落实,导致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异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群众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宾阳生态环境局向企业了《环境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了废气处理设施规范添加脱硫剂进行脱硫除臭,加强车间清扫、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下一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督促该公司进行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完善车间粉尘、异味的收集处理,消除环境影响隐患。

5

桂林市全州县全兴矿业有限公司、大西江长岗岭铅锌矿有限公司

桂林市全州县全兴矿业有限公司和大西江长岗岭铅锌矿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未通过验收,环保措施未实施,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021年7月26-2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桂林市全州生态环境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一、桂林全州县全兴矿业有限公司。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全州全兴选矿厂名为桂林全州县全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兴公司位于全州县全州镇青龙村委第三组村民小组磨子山。周边主要为村庄、林地、农田及旱地,不属于水源地及自然保护区范围。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5亩,建设规模为年产8000吨铅锌矿。建设有个原矿堆场,设置有破碎车间、球磨车间、浮选车间、重选车间。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区内存有30吨左右的生产原料全兴公司于2004年6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2005年12月4日通过原全州县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2019年4月3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手续。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全兴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批建不符。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生产,日处理原矿量100吨扩增至200吨,生产车间私增建设4台6S摇床和26槽3A浮选机和41槽6A浮选机等设施。建设项目规模发生改变,未重新报批环评二是企业管理不规范,厂区“脏、乱、差”,各工序设置标志标示。三是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措施未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超过三年未开展回顾性评估并向当地生态环境局报备二、大西江长岗岭铅锌矿有限公司。经核实,群众反映大西江长岗岭铅锌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西江公司)位于全州县城西北方位直距40km的柳山里村一带。项目矿区面积为0.15km3,设计利用资源13.10万t,设计开采规模为3万t/a,开采标高+900m~+835m,开采矿种为锌矿、铅矿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大西江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取得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全州县大西江长岗岭铅锌矿续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桂环审﹝2011﹞114号2019年5月31日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州县大西江长岗岭铅锌矿续采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桂环审﹝2019183)。2019年4月3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手续。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大西江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矿石临时堆场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矿石露天堆放,回风井口处随意倾倒废矿石。二是863m中段矿道内有大量积水从隆口溢出,直排外环境。三是矿井涌水沉淀池形同虚设,积满大量碎矿石。未对矿井涌水沉淀池及废石堆场淋溶水沉淀池内淤泥作跟踪明确其性质。四是未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备,未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是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且堆放大量杂物。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8月1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线索移交桂林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调查处理。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全兴公司立即整改,将生产设施与环评批复不符的多余浮选机和摇床全部拆除或就地封存。责令大西江公司将废矿渣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堆放至指定堆场,在未利用前,采取覆盖措施,避免雨水淋溶三号隆口的涌水接入沉淀池处理。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督促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两家企业的巡查和日常监督,督促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完成,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6

广西北海市海荣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北海市海荣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海上明月’项目,在自然资源部门公示期内擅自开工,选址不合理、违规建设,违反民意,严重破坏南万码头和冠头岭生态环境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021年7月1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会同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全面核查。查,群众反映的“海上明月”项目,实为广西北海市海荣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海上明月小区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北海市银海区海景大道北侧、冠头岭以东,占地面积97792.91平方米(146.7亩),地性质为居住、零售商业、商务办公用地。项目规划建设39栋建筑,其中包括住宅楼11栋(3栋18层、5栋15层、3栋12层2层办公楼23栋、2层商业楼4栋、4层商业配套楼1栋、3层6班幼儿园1栋地下室1层。项目各项指标如下:容积率1.4,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20201019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获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后由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北海市海荣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开发建设。2020年12月25日,北海市海荣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45004520214号,其中住宅用土地使用期限从2020年11月19日起至2090年11月19日止、零售商业、商务办公用地2060年11月19日止。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在网上进行了环保手续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5050300000022)。5月20日,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对海上明月项目进行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项目南面即群众反映的“南万码头”,实际名为“南澫码头”,与项目直线距离200余米;项目西面直线距离约800米是南万社区及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项目东北面直线距离500米就是信访群众居住冠山海”小区。现场核查时项目处停工状态,调查人员使用无人机航拍,发现项目西北角围挡处有几张废弃的虾塘,除此外无河流无湿地,未发现有红树林或其他环境敏感点;地上建筑物方面,除搭建的施工活动板房外,仅建有一栋三层楼围挡的混凝土建筑其余地面均未破土动工。经询问施工方,该项目在5月20日开工建设3层的售楼部,并在6月27日被责令停工至今。调查人员对项目周边敏感区域进行了实地勘查。检查南澫码头时发现,这是一个集渔业和客货运输、海上观光为一体的港口,相关运营正常,现场未发现该项目对码头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迹象。走访南万社区时也未接到当地居民对该项目的生态环境投诉。对于该项目是否影响冠头岭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等问题,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已在6月24日去函市自然资源局,7月9日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复函如下:“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冠头岭自治区级森林公园,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红树林。未发现该项目影响冠头岭森林公园,造成大批红树林消失的情况”。另据了解,针对“海上明月”项目在未完善规划报建手续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擅自动工建设配套楼项目一事,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6月初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取证,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停工通知书》,并于6月17日进行了立案处理,目前该项目还处在停工整改阶段。下一步,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如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及时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7

柳州市高桥应力公司

柳州市柳南区第一工业开发区部队油库旁有一家名为柳州市高桥应力公司,该公司没有任何环保措施长期违章酸洗,产生废气四溢污水乱排极度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柳州市高桥应力公司广西维臻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臻机械,地址位于柳州市太阳村镇大都湖工业园维臻机械成立于2017年3月22日,法定代表为王建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200MA5L1RWJ3A,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加工、生产及销售;金属件来料加工;金属表面涂覆来料加工。该维臻机械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已获得《关于广西维臻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柳南环审字〔2017〕33号)2021年8月17日,柳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维臻机械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时间为早上8时至下午17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酸洗工艺原料加工生产中使用的发黑与水配比后存放于池中使用,生产过程中因消耗需不断向池内注入发黑剂及热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池子设有外排以及暗管偷排情况,也未发现有污水外流。现场未闻到强烈刺鼻气味。下一步,柳南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维臻机械的巡查和日常监管,督促其加强自身管理,确保无生产废水外排。

8

合浦县坚毅养殖场

  电

北海市合浦县石湾镇兵岳村周易屋有一家大型养猪场,该场产生的污水和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北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养猪场为合浦县坚毅养殖场,位于合浦县石湾镇兵岳村委周易屋。该养殖场办理营业执照,养殖面积约1000平方米,于2020年7月开始建设,2021年3月开始投养,现存栏生猪120多头。该养猪场配套有一个50立方米沼气池和40立方米化粪池对养殖废弃物进行处理,养殖废弃物经处理后用于农灌,猪粪清理后用于农作物施肥栏舍安装有排气扇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未能提供环保备案等手续。针对检查存在问题,北海市合浦生态环境责令该养猪场一是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养猪场环保备案等手续;二是养猪场的养殖废弃物必须资源化利用,用于农灌,并做好台账记录;三是养殖过程中添加益生菌,有效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下一步,北海市合浦生态环境继续跟踪督促业主落实整改措施,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将情况移交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

9

南宁市远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市森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网  络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保安村那生坡、马兴坡两处违法黑泥加工厂,群众多次投诉不处理,长期以来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建设厂房,无环保手续非法加工黑泥,产生噪音及粉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网民留言反映的“两处违法黑泥加工厂”分别为南宁市远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市森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南宁市远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网民反映的苏圩镇保安村那生坡黑泥加工厂为南宁市远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鹏公司)。2005年该公司向保安村村委租用苏圩镇保安村那生坡横岭的场地约5.7亩,场地北面为蔗田,其余三面为林地,四周无居民房。2020年8月开始建设泥炭土(黑泥)加工项目,以泥炭土为原料,晾晒后破碎加工生成泥炭粉,项目建设有半敞开式铁皮棚车间1间,配套建设有布袋收尘设备1套。南宁市江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曾于2021年4月15日、7月29日、8月5日对远鹏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泥炭土原料未采取有效围挡、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二是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21年4月25日对远鹏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环执改决字〔2021〕361号),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二、南宁市森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圩镇保安村马兴坡黑泥加工厂实为南宁市森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志公司),位于苏圩镇保安村马兴坡白马山底的泥炭土(黑泥)加工项目面积约4亩,部分场地为向当地村民租用,部分为自家土地。场地北面和西面种植有树木,南面靠山,东面为进场道路,四周无居民房。项目于2011年7月开始建设并投入加工生产,因没有销路,在2011年8月停产2020年10月底恢复生产。以泥炭土为原料,晾晒后破碎加工生成泥炭粉,项目建设有铁皮顶棚车间1间,车间四周有黑色遮阳网遮蔽,配套建设有布袋收尘设备1套,水雾喷淋系统1套。南宁市江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曾2021年5月10日、7月29日、8月5日对森志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该公司泥炭土原料未采取有效围挡、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二是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问题。对此,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21年5月26日对森志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环执改决字2021〕424号),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8月1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两家公司均已按要求停止生产,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对场地内堆放的泥炭土原料进行覆盖减少扬尘污染下一步,南宁市生态环境加强监管巡查,防止发生死灰复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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