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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四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四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

2021-01-07 17:2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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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办函〔202067号)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四季度飞行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完成情况

2020四季度,我厅委托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130家排污单位,155个监测点位实施飞行抽检(其中,按监控类型分:重点监测点位120个,非重点监测点位35个;按监测类别分:废水监测点位94个,废气监测点位61个)。

二、具体抽检情况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情况

2020四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155个监测点位中,比对监测合格监测点位81个,不合格监测点位74个,抽检不合格率为47.74%比对不合格的污染物主要是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COD)、烟尘,比对不合格因子主要为烟气流速、烟温。按监控类


型分:抽检的120个重点监测点位不合格监测点位53个(废水32个,废气21个),不合格率44.17%抽检的35个非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21个(废水15个,废气6个),不合格率60.00%按监测类别分:抽检的94个废水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47个,不合格率50.00%;抽检的61个废气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27个,不合格率44.26%(详见附件1,不合格点位明细详见附件4)。

(二)主要污染物指标达标情况

2020四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155个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9个,总体超标率为5.81%超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总磷、总氮、颗粒物。按监控类型分:抽检的120个重点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6个(废水3个,废气3个),超标率5.00%抽检的35个非重点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3个(废水3个,废气0个),超标率为8.57%。按监测类别分:抽检94废水监控点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6个,超标率6.38%抽检的61个废气监控点中,超标的监测点位3个,超标率4.92%(详见附件2,其中超标点位详见附件5

(三)运维质量情况

1.运维方式对比

2020四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155个监测点位中,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的监测点位有36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有23个,不合格率为63.89%;委托第三方运维的监测点位有119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有51个,不合格率为42.86%

2.第三方运维单位运维服务质量对比

2020四季度全区飞行抽检工作共涉及33家第三方运维单位。其中,广西精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百色市净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运维单位,比对监测合格率均为100%;广西厚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卓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正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运维单位比对合格率低于50%。(详见附件3

三、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部分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较多四季度飞行抽检共发现比对不合格监测点位74个,其中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因子比对不合格的点位36个,占比48.6%原因主要为部分点位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老旧,排污单位出于成本考量缺乏更新设备的自主意愿,少数设施甚至已运行超过10年,出现系统性老化现象,故障频发难以长期稳定运行

(二)部分第三方运维单位尚未做好信用评价相关准备工作《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2015 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1110日试行,少数运维企业仍未在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及时完成完善基本信息、关联运维点位、上传运维合同、补充完善运维巡检记录、向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等工作。主要原因为部分运维单位尚未适应新形势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信用环境,对信用评价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重点加强季节性生产企业达标排放监管各市要督促辖区内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恢复生产前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各项调试准备以及自动监控设施的校准维护工作,加强生产管控,并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上传的自动监控数据真、准、全

(二)进一步做好信用评价各项准备工作各市要认真审核运维单位备案信息,督促辖区内未备案的运维企业尽早备案,并在日常监管中注意分类收集现场检查发现的运维问题,为后续正式开展运维评价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大政策贯宣力度,使排污单位、运维企业都能正确认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引导我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12020四季度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22020四季度飞行抽检超标情况统计表

   32020四季度运维单位运维情况统计表

   42020四季度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明细表

   52020四季度飞行抽检超标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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