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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常规标准物质采购项目的比价公告

2025-05-26 17:1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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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5年第二季度常规标准物质采购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第二季度常规标准物质采购。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采购方式

比价。

四、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第二季度常规标准物质采购需求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八、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九、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一式三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5年5月29日18:00前提交或邮寄送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予以拒收。如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采购终止。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丽萍

联系电话:0772-280246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第二季度常规标准物质采购需求表

      2.标准物质采购商务要求

      3.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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