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的需求,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茅尾海立体智能综合监测基地科普子站展陈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茅尾海立体智能综合监测基地科普子站展陈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需求、工作内容
根据茅尾海立体智能综合监测基地的实际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进行科普子站的设计和展陈服务工作。设计和展陈位置为基地架空层外围和楼梯下方,总面积134平方米。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采购单位名称)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不接受分包。
五、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六、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证明(查询结果截图须盖公章)。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如注册未满3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起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七)关于本项目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须盖公章)。
(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八、成交规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及资格材料经初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详评,评审小组将按评审办法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综合评分办法。
九、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5年12月4日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公园路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如邮寄,以快递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并同时电话通知采购方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已寄出)。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岑老师,联系电话:0779-6801336
附件:1.茅尾海立体智能综合监测基地科普子站展陈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茅尾海立体智能综合监测基地科普子站展陈服务项目合同
3.茅尾海立体智能综合监测基地科普子站展陈服务综合评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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