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钦州市区控环境空气和酸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的询价公告

2026-03-10 18:1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钦州市区控环境空气和酸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区控环境空气和酸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采购方式:比价。

四、采购内容及供货要求:《钦州市区控环境空气和酸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竞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供应商服务范围须涵盖环境保护监测等业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六)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七)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

(八)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九)投标人5年内有过在线仪器运行维护服务的业绩证明(签订过的在线仪器运行维护服务合同首页及签章页扫描件或服务项目验收单或中标通知书)。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八、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一式三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6年3月13日18:00前提交或邮寄送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富民路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提交的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5)进行综合评分。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工 0777-2858633,刘工 0777-2853835


附件:1.钦州市区控环境空气和酸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需求

      2.报价表

      3.需求响应表

      4.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5.综合评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6年3月1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