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
2025-04-03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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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管委会: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要求,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进行了调整,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现予印发实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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