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影响老百姓生活,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有何影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解读。
问:《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条例》分八章,共七十条,主要对政府、部门、公众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制定、维护生态安全、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构建保障监督体系以及违反条例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问:关于禁塑限塑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当前,不规范生产、无节制使用塑料制品所造成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和文件已经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2025年底前,全国范围内的宾馆、酒店、民宿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等。
《条例》明确,政府应当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按照国家规定有计划分步骤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快递等行业经营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条例》进一步对餐饮服务经营者、住宿服务经营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作出规定。一方面,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国家规定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以及禁止住宿服务经营者违反国家规定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另一方面,《条例》对餐饮和住宿服务经营者进一步加以规制,禁止违反自治区规定主动提供其他一次性餐具、一次性用品,无论是否属于塑料制品,均不得违反规定主动提供。
问:今后餐饮和住宿服务经营者能否使用一次性用品?怎样才能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合法合理使用?
答:餐饮和住宿服务经营者应当如何合法合理使用一次性用品?《条例》提到,“使用”指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主动向顾客提供一次性用品,不包括公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
禁止“主动”提供不等于禁止提供。住宿服务经营者可以在办理入住时,根据顾客的要求提供一次性用品,还可以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等方式供顾客选择;只要不属于国家禁止使用的塑料制品,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提供服务时,根据顾客的要求提供一次性餐具。具体不得主动提供的餐具和用品,将分别由市场监管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通过制定配套政策文件的方式来确定。不过,当前是先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方式,稳妥有序推进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问:如果违反规定使用了一次性用品,将面临什么处罚?
答:《条例》第六十八条设定了违反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规定的法律责任。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国家规定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或者住宿服务经营者违反国家规定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将面临责令改正、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自治区规定主动提供其他一次性餐具、住宿服务经营者违反自治区规定主动提供其他一次性用品的,《条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分别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问:《条例》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作出了规定,对我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汽车产业是我区的重要支柱产业。2022年我区新能源汽车产量达67.4万辆,占全国比重约9.5%。2023年,广西新能源汽车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本地配套率超60%。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区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条例》规定,新增或者更换公务用车应当以新能源汽车为主,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建设新能源交通工具配套基础设施,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