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典型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有关问题解读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1〕265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广西典型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部署,参照生态环境部意见,现将《广西典型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有关问题解读》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学习。
联系人及电话:龙 安 施显波,0771—5324465。
附件:1.火电行业数据标记有关问题解读
2.水泥行业数据标记有关问题解读
3.造纸行业数据标记有关问题解读
4.平台操作有关问题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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