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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成效宣传片制作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成效宣传片制作服务
二、项目预算
壹拾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为更好的开展广西“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成效宣传工作,我单位现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宣传片制作服务进行采购。采购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广西“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成效宣传片制作服务,编制拍摄方案,组织视频制作团队开展现场取景拍摄、视频后期剪辑、视频脚本撰写,完成实施成效宣传片的制作。
(二)相关要求:1.自签订合同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实施成效宣传片制作,并提交电子成果文件。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范要求,达到甲方相关验收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资格(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经年检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企业近一年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负责人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八)提供股东的查询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九)需求响应表(附件1)、询价记录表(附件2)(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附件3)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贰份加盖公章。于2022年4月1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至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办公楼2号楼41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薪潞,联系电话:0771-2230591
附件:1.采购需求响应表
2.采购询价记录表
3.服务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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