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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发〔2022〕8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1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市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广西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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