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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3〕32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

2023-11-03 18:00     来源: 广西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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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办函〔2023〕126号)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飞行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完成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我厅委托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195家排污单位,229个监测点位实施飞行抽检,其中,典型行业企业45家(占典型行业企业总数的36.00%),抽检监测点位68个。按监控类型分:重点监测点位207个,非重点监测点位22个。按监测类别分:废水监测点位120个,废气监测点位109个。

二、具体抽检情况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229个监测点位中,比对监测合格监测点位124个,不合格监测点位105个,抽检不合格率为45.85%,废水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主要为化学需氧量(不合格率57.78%)、氨氮(不合格率42.22%)、总氮(不合格率33.33%);废气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不合格率48.33%)、烟气温度(不合格率30.00%)、氮氧化物(不合格率26.67%)。按监控类型分:抽检的207个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96个(废水37个,废气59个),不合格率46.38%;抽检的22个非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9个(废水8个,废气1个),不合格率40.91%。按监测类别分:抽检的120个废水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45个,不合格率37.50%;抽检的109个废气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60个,不合格率55.05%。抽检典型行业监测点位68个,不合格监测点位34个,不合格率50.00%,其中垃圾焚烧发电12个,火电12个,水泥5个,造纸5个。(详见附件1,不合格点位明细详见附件4)

(二)主要污染物指标达标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229个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15个,总体超标率为6.55%,超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按监控类型分:抽检的207个重点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15个(废水3个,废气12个),超标率7.25%;抽检的22个非重点监测点位中,未发现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按监测类别分:抽检的120个废水监控点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3个,超标率2.50%;抽检的109个废气监控点中,超标的监测点位12个,超标率11.01%。抽检典型行业监测点位68个,超标监测点位5个,超标率7.35%,其中火电3个,水泥2个。(详见附件2,其中超标点位详见附件5)

(三)运维质量情况

1.运维方式对比

2023年第三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229个监测点位中,委托第三方运维的监测点位201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89个,不合格率为44.28%;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的监测点位28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16个,不合格率为57.14%。

2.第三方运维单位运维服务质量对比

2023年第三季度全区飞行抽检工作共涉及63家第三方运维单位。其中,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重仪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广西桂林高新杰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运维单位,比对监测合格率均为100%;广西精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森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9家运维单位,比对合格率低于50%。(详见附件3)

三、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全区比对不合格监测点位占比较高

一是部分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较多。第三季度飞行抽检共发现比对不合格监测点位105个,比对不合格率45.85%。其中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因子比对不合格的点位47个,占比44.76%。二是重点点位比对不合格占比较高。本季度抽检的207个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96个(废水37个,废气59个),不合格率46.38%。原因是排污单位、运维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不够重视,对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不清楚、不了解,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定期开展校准、比对等运维工作,设备发生故障时未及时发现并妥善修复。

(二)排污单位运维管理不到位

本季度抽检数据显示,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运维的监测点位比对不合格率为44.28%,抽检的63家第三方运维单位有29家比对合格率低于50%。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的监测点位28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16个(其中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因子比对不合格的点位7个),比对不合格率为57.14%,超过50%。表明全区部分排污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技术能力不足,未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未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未能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执法监管,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各市应督促本季度抽检比对不合格的第三方运维单位以及自行运维的排污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在10日内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比对不合格的因子及相关参数进行二次比对监测,将比对监测结果上传至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要求排污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维护、校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并将抽检比对不合格率低于50%的第三方运维单位所运维点位纳入重点监管,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发现涉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运维台账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关注平台预警,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各市应重视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发出的数据超标、异常预警信息,对辖区内预警次数较多的排污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分析查找数据超标、异常原因,指出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及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督促企业限期内完成整改,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1.2023年第三季度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2.2023年第三季度飞行抽检超标情况统计表

      3.2023年第三季度运维单位运维情况统计表

      4.2023年第三季度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明细表

      5.2023年第三季度飞行抽检超标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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