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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桂北片区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调查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5-03-04 16:3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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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桂北片区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调查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桂北片区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调查项目。

二、项目预算

经费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采购方式

比选。

四、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桂北片区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调查项目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或能提供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业绩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企业/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企业/单位按实际提供。

(六)关于本项目的需求响应表(附件2)、报价表(附件3)及服务承诺书等(附件4)。

(七)关于本项目投入的服务人员安排一览表,并提供项目服务人员有效证书、培训证书等复印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七、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排序顺位第一的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八、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于2025年3月11日18:00前提交或邮寄送达至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体中心4楼办公室(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邮政编码:530028)。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阮积海 0772-2600027

              马志平 0771-2615389


附件:1.桂北片区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调查项目采购需求

      2.采购需求响应表

      3.采购项目报价表

      4.服务承诺书

      5.综合评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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