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9—12月污染源自动监控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4〕11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办函〔2023〕126号)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9—12月的飞行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完成情况
2023年9—12月,我厅委托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139家排污单位,165个监测点位实施飞行抽检,其中,典型行业企业16家(占典型行业企业总数的12.70%),抽检监测点位23个。按监控类型分:重点监测点位151个,非重点监测点位14个。按监测类别分:废水监测点位86个,废气监测点位79个。
二、具体抽检情况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情况。
2023年9—12月全区飞行抽检的165个监测点位中,比对监测合格监测点位85个,不合格监测点位80个,抽检不合格率为48.48%,废水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主要为氨氮(不合格率47.06%)、化学需氧量(不合格率35.29%)、总氮(不合格率29.41%);废气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不合格率54.34%)、烟气温度(不合格率30.43%)、烟气流速(不合格率26.09%)。按监控类型分:抽检的151个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71个(废水27个,废气44个),不合格率50.99%;抽检的14个非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9个(废水7个,废气2个),不合格率64.29%。按监测类别分:抽检的86个废水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34个,不合格率39.53%;抽检的79个废气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46个,不合格率58.23%。抽检典型行业监测点位23个,不合格监测点位8个,不合格率34.78%,其中垃圾焚烧发电1个,火电2个,水泥3个,造纸2个(详见附件1,不合格点位详见附件4)。
(二)主要污染物指标达标情况。
2023年9—12月全区飞行抽检的165个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1个,为重点监测点位,总体超标率为0.61%,超标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详见附件2,其中超标点位详见附件5)。
(三)运维质量情况。
1.运维方式对比。
2023年9—12月全区飞行抽检的165个监测点位中,委托第三方运维的监测点位145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68个,不合格率为46.90%;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的监测点位20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12个,不合格率为60.00%。
2.第三方运维单位运维服务质量对比。
2023年9—12月全区飞行抽检工作共涉及45家第三方运维单位。其中,广东万为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广西科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运维单位,比对监测合格率均为100%;广西烁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远拓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运维单位,比对合格率低于50%(详见附件3)。
三、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全区比对不合格监测点位占比较高。
一是废气监控点比对不合格率较高。2023年9—12月飞行抽检共发现比对不合格监测点位80个,比对不合格率48.48%。抽检的79个废气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46个,不合格率58.23%。二是重点点位比对不合格占比较高。2023年9—12月抽检的151个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71个(废水27个,废气44个),不合格率50.99%。三是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比对不合格率较高。2023年9-12月共抽检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监控点位35个,发现比对不合格监测点位16个,比对不合格率45.71%。原因是部分排污单位、运维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未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开展校准、比对等运维工作,设备发生故障时未及时修复,部分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前未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各项调试准备以及自动监测设备的校准维护工作。
(二)排污单位运维管理不到位。
2023年9—12月抽检数据显示,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运维的监测点位比对不合格率为46.90%,抽检的45家第三方运维单位有20家比对合格率低于50%。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的监测点位20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12个(其中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因子比对不合格的点位7个),比对不合格率为60.00%,超过50%。表明全区部分排污单位、运维单位责任心不强,自行运维技术能力不足,未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未能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监管,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真、准、全”。
各市应督促本次抽检比对不合格的第三方运维以及自行运维的排污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在10日内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比对不合格的因子及相关参数进行二次比对监测,将比对监测结果上传至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要求辖区内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发现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上传的自动监测数据真、准、全。
(二)加强平台应用,及时核查数据超标、异常情况。
各市要充分利用好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等非现场监管技术手段开展环境监管,对辖区内受到超标、异常预警频次较高的排污单位,特别是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分析查找超标、异常原因,帮扶指导排污单位限期整改污染治理设施及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1.2023年9—12月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2.2023年9—12月飞行抽检超标情况统计表
3.2023年9—12月运维单位运维情况统计表
4.2023年9—12月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明细表
5.2023年9—12月飞行抽检超标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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