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建井及钻探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建井及钻探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一)工作内容
1.开展崇左市大新县2口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包括钻孔、下管、填滤料、密封止水、井头保护等)以及15个监测点位的土壤钻探取土,并提交钻探岩心记录表;
2.开展钦州市钦北区3口地下水监测井以及35个监测点位的土壤钻探取土,并提交钻探岩心记录表。
(二)工作质量控制要求
1.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HJ25.2-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 2004)监测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钻探取土地下水建井工作;土壤钻孔钻探深度不应小于15米或钻至基岩面以下不少于0.5米;地下水监测井钻探深度应至第一潜水含水层底板(隔水顶板)以上1.0~2.0米处,严禁打穿下部隔水层,终孔深度需根据钻探揭露的岩芯现场确定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2.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完成所有外部质量控制工作及满足外部质量控制要求。
(三)数据资料归属及保管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
(四)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时间:需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土壤钻探取土和地下水建井,经现场确认后,提交岩心记录表。
(五)成果提交内容
提交岩心记录表。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我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技术资格要求: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类劳务类工程钻探)。
六、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工作任务。
七、质保期(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八、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报价表(附件3)(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需求响应表(附件4)(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服务承诺书(附件5)(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附件6)(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七)无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类劳务类工程钻探)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5年11月26日16: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号楼320室(南宁市教育路5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见附件2。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采购人项目总合同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请,联系电话:0771-2289780。
附件:1.采购需求
2.评审标准
3.报价表
4.需求响应表
5.服务承诺书
6.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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