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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2025年度仪器校准服务采购的询价公告

2025-03-11 11:4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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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5年度仪器校准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仪器校准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完成微电脑烟尘采样器等97台/套仪器设备的校准。

(二)出具校准报告或检定报告应满足CMA或CNAS相关要求。

(三)校准不合格的仪器故障检查及简单维修;外出监测仪器以及实验室部分需外送检定校准仪器的上门取件送检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仪器校准工作,成交人在完成现场校准或收到仪器送检要求后十日内出具校准证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校准的,需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定(校准)完成时间。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需检定(校准)的仪器应能在24小时之内送达供应商合法场所(能满足仪器检定校准要求)。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企业近一年(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完税证明)。

(六)企业近半年(2024年8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提供股东的查询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八)需求响应表(附件1)、询价记录表(附件2)(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附件3)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九)提供资质能力证明,并标记出与附件4校准清单所需校准项目(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序。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细则详见附件5)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5年3月13日18:00提交或邮寄至我院2号楼418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桂宾,联系电话:0771-2289769


附件:1.2025年度仪器校准服务采购需求响应表

      2.2025年度仪器校准服务采购询价记录表

      3.服务承诺书

      4.仪器校准清单

      5.综合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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